首页 > 协会动态 > 协会新闻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4部分 力量型举重训练床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3项国家标准审查会在沪召开

发布时间:2019/3/18 14:06:38 作者: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
返回列表

    2019年3月6日,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在上海召开了《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 4 部分:力量型举重训练床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3项国家标准审查会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副主任王旭华、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副理事长胡红江、副理事长张培生、标准法规主任郝鹏,国家体育总局装备中心标准处主任侯力波等相关领导,以及来自山东英吉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厦门康乐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铁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力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汇祥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山东迈宝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北京威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武汉昊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中大体育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市桂宇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奥康达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史密斯科技有限公司、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企业代表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特邀请了来自全国健身器材行业相关的标准管理、运动训练、装备制造、经销、使用及产品质量检验、体育院校等方面的15名专家参与评审,他们分别是: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副主任 王旭华

    中国轻工业发展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 李英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健身和体育器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肖志国

    国家体育总局装备中心标准处主任 侯力波

    北京市健美协会秘书长 郭庆红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标准化专家委员会高级工程师 窦玮

    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 王苏

    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高级工程师 郁岩

    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监 丁宇斌

    北京国体世纪质量认证中心高级检查员 李政旗

    浙江省体育用品质量检验中心体育中心主任 黄金飞

    上海体育学院教授 刘兵

    英派斯健身管理培训学校校长 杜伟

    新疆好生活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刚创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小米生态链事业部标准负责人 郑晓航

 

修订后的国标变化体现在以下方面:

    1、力量型训练长凳

    新国标对器材的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测试钢杆的直径由30 mm改为27.5 mm,更细意味着对器材的稳定性要求更高。

    2.在测试中,举重床不应被固定到地面上,而是用脚部限位来防止滑动。改进的测试方法使器械的稳定性更大的依赖于自身而不是固定装置。

    2、固定式健身车和上肢曲柄类健身器材

    1.新国标对器材的稳定性与使用的便捷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健身器材在承载制造商规定的最大使用者体重的2.5倍重量±5%或至少2500N(取大的)时不应发生损坏。在试验过程中健身器材不允许倾倒,夹紧的座椅杆不应向座椅管内滑移超过5mm。除了HB和HC级别的器材,座椅高度调节系统应不采用工具实现调节。

    2.新国标对器材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照ISO20957-1要求中的试验指,以平行于转轴(误差范围±5°)的角度触及曲柄和保护罩。试验指应放在最不利的位置,曲柄往2个方向都旋转满圈,确定试验指是否被夹住。如果在此夹角下试验指会被推开则不认为是夹手危险。

    3.新国标对器材保护使用者运动状态下身体机能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心率控制模式要求更加严格,当心率带无法获知运动心率时,60s内运动负荷必须以100w/min以内的速度递减。

    3、椭圆训练机

    新国标对器材的稳定性与功能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增加了坐式椭圆机的座椅扶手的强度测试要求; 座椅把手应能承受2倍用户手册规定的最大使用者重量或者≥2000N的垂直载荷(以较大者为准), 试验后,器材不应损坏,仍具有制造商所预期的功能。 所有可触及的边缘应为圆形,半径≥2.5mm。

    与会专家对标准送审稿和编制说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地审查,经过讨论、质询,对标准中的相关技术内容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最后,全体审查专家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建议尽快整理形成报批稿上报。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