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动态 > 协会新闻

【看行动】为了佩戴安全头盔,中国文体用品行业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5/21 11:15:36 作者: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
返回列表

背景:

骑行者安全加码,两地率先立法


   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5月份为宣传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和措施已经深入人心,佩戴头盔已经成为摩托车、电动车骑行者的热门话题,品牌安全头盔也成为了热销产品。随着6月1日日益临近,人们得到警示:骑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使用安全带将被严查!


 


   5月15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获颁布成为地方法规,标志着全国首部省级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得以施行。“头盔”成为了该条例中的亮点之一。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条例将此前的“鼓励”变成了“强制”。




   同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同样获颁布成为地方法规。《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随车提供安全头盔,如果违反将分别面临20元以上50元以下、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据最新消息,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


现状:

电动车发展迅猛 交通安全事故频发


   一方面根据《中国自行车行业2019年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19年电动自行车产量为3609.3万辆,同比增长10.1%。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行业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当年的非典疫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电动自行车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


 


   中国自行车协会在《筑起防疫长城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在行动(三)》的报道中写到“疫情来势汹汹,电动自行车绿色环保,出行便捷,又具备单人单车的特性,能够有效防止密闭空间病毒传播,这一点甚至超过空间密闭的私家车,还具有健身锻炼器材的属性。”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统计,当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超过2.5亿辆,预计到2050年时这个数字将达到4亿辆。我国拥有大量从事外卖(约600-700万)和快递(约300万)业务的骑手。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市场需求量大、质量要求高,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



   另一方面,交通安全相关调查统计显示,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其中因未佩戴头盔导致的死伤比率较高。据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计,吉林省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包括自行车) 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2015—2017 年,吉林省这3 类交通事故死亡 4346 人,占死亡人数总量的 52.8%。(《电动自行车》吉林省加强快递和即时配送行业 新增电动自行车管理)



   “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这三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近五成。” 交管部门统计报告显示,济南近三年涉及电动自行车 的死亡交通事故,不佩戴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致颅脑损伤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 85.49%;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交通事故,不佩戴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致颅脑损伤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 89.02%。相关研究表明,电动自行车头盔可以降低 69% 的 头部损伤风险和 79% 的严重脑部损伤风险。摩托车安全头盔可以降低 72% 的头部损伤风险和 39% 的致 死风险,相应的医疗救护成本也会降低。(《汽车与安全》 电动车上路 须戴头盔保安全)


标准:

国标行标缺位,协会团标制定中

   佩戴安全头盔成为电动车骑行者确保安全的不二选择。安全头盔火了起来。而说到头盔,不得不提到相关标准。依照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首次赋予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团标相较于国标和行标,具有制定流程短、覆盖范围广、质量门槛更高、可快速反映市场需求的特点。


   目前头盔行业已有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GB 24429-2009《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 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两项国家标准。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项专门针对驾乘电动自行车者所佩戴的安全头盔的技术标准。


 


   为填补行业空白,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于2019年6月开始组织制定《运动头盔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鉴于电动自行车头盔的使用条件严苛程度介于摩托车和自行车之间, 该项团标将参考这两个国家标准以及国际相关标准的技术安全指标进行编制。


 


   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大部分地区、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都要求在骑行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头盔。在欧洲,荷兰率先推出了NTA 8776:2016 高速电动辅助自行车安全帽《Helmets for S-EPAC riders》,并且欧盟国家如德国、法国等已经开始参考此标准实施电动自行车头盔的生产、销售和市场监督。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的具体内容将对标欧美相关标准指标,从保障乘员安全角度出发,对头盔的制作材料、技术要求以及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的试验方法和性能等作出合理规定,力求以更高标准确保头盔质量,从而强化乘车人安全保障。


 


   为快速响应市场诉求,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组织头盔生产骨干企业正在抓紧认真研制《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尽快补齐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标准缺失的短板,并为今后完善相应的国标、行标奠定基础。随着这项团标的及时出台和贯标,头盔制造行业的产品质量将得到有力提升,市场需求将得到满足,消费者权益也将获得进一步保障。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