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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文体用品及零部件 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总体要求》讨论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6/9/29 13:44:03 作者: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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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6日,国家标准《文体用品及零部件  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总体要求》第6次讨论会议,在北京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12会议室如期召开,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易晓俐、副秘书长元天翔、秘书处窦玮、郝鹏参加了此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还有该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海伯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威海光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奥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泰山体育产业集团等。

会议宣布开始后,易秘书长首先介绍了现阶段我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发展形势,并指明了该项国家标准的重要性,以及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之后,本次讨论会议对本标准所管控和确定的各项VOC限量要求指标之确定的依据,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

同时,根据国家标准委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讨论会议还对本标准有关的VOC限量指标,进行再一次的修改情况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和说明。

紧接着,大家则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同时,并专门针对乒乓球拍产品的结构情况、可能释放的VOC情况,及其采用“气候舱法”进行试验验证时,是采用“面积承载率”还是采用“体积承载率”等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经过讨论之后,会议即作出了针对上述有异议的问题,会议之后进行“补充试验验证”的安排意见。

最后,元天翔同志代表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综合业务部,对本标准的后续工作提出了下列的安排和说明。其中包括:

——审查会议之前,在标准起草组范围内达成共识的重要性;

——标准起草单位在标准前言中排序的主要依据;

——完成本标准审查会议的时间进度安排意见等。